question-icon 留置权成立需要满足哪些要件?

我最近在和别人有业务往来,听说有留置权这么个东西。我想了解下,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留置权才能成立呢?是只要我占有对方的东西就能留置吗,还是有其他的条件?希望能弄清楚这些要件,避免自己的行为不合法或者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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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要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下面来详细阐述留置权成立的要件。 首先,债权人占有动产。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这里的占有是指对动产的实际控制,既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是间接占有。例如,甲将自己的汽车交给乙修理,乙在修理期间对汽车的占有就属于直接占有;若乙又将汽车交给丙保管,丙对汽车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而乙对汽车的占有则属于间接占有。这种占有必须是合法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不能成立留置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这说明合法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基础。 其次,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已届清偿期是指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如果债权尚未到期,债权人不能留置债务人的财产。例如,甲与乙约定,甲在一个月后支付乙修理费,在这一个月内,乙虽然占有甲的汽车,但由于债权未届清偿期,乙不能留置该汽车。《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明确了债权已届清偿期这一要件。 再者,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这意味着债权人占有动产是基于与债权相关的同一法律关系。比如,在上述汽车修理的例子中,乙占有汽车是因为甲与乙之间存在汽车修理合同关系,乙的修理费债权也是基于该合同产生的,汽车的占有与修理费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过,企业之间的留置不受此限制,这是考虑到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较为频繁和复杂,为了促进交易效率和保障交易安全而作出的特殊规定。 最后,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留置权的成立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法律明确禁止留置某些财产,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财产,那么留置权就不能成立。例如,法律规定禁止留置抢险救灾物资,若债权人占有此类物资,即使满足其他留置权成立要件,也不能成立留置权。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具有优先性,如果双方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债权人也不能行使留置权。 综上所述,留置权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债权人占有动产、债权已届清偿期、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以及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等要件。只有准确把握这些要件,才能正确行使留置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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