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办理结婚证,也就是结婚登记,在我国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准备相应材料,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 首先说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意味着双方必须是自主、自愿地要结为夫妻。同时,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此外,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为了避免近亲结婚可能带来的遗传等问题。 接着是所需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若是华侨,需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则要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最后是办理流程。一般来说,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然后,双方要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