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未成年人做笔录有什么要求?
我孩子今年16岁,在学校和同学发生了点冲突,现在警察要给孩子做笔录。我不太懂这方面的事,就怕孩子因为紧张说不清楚或者被误导。想问问给未成年人做笔录有啥要求啊,我作为家长能在场不,还有其他要注意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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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未成年人做笔录时,在法律上有诸多要求,以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应当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的代表等合适成年人到场,并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场所进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这意味着在做笔录的过程中,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父母)或者其他合适成年人必须在场。他们在场可以稳定未成年人的情绪,给予其心理支持,同时监督笔录过程是否合法、公正,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不当诱导或压力。 其次,在笔录的方式和场所上也有要求。应该采用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进行询问。比如,使用温和、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生硬的词汇,让未成年人能够理解问题的含义。场所的选择也应当相对宽松、舒适,减少未成年人的紧张感和恐惧感,一般不宜在过于严肃、压抑的环境中进行。 再者,要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笔录过程中涉及到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案件细节等,都应当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无论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还是其他参与笔录过程的人员,都有义务遵守保密规定。 另外,在笔录制作完成后,应当向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宣读或者让其阅读,确认无误后由其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未成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认为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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