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要满足哪些要求?


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国家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在其他国家提出申请时,可享有首次申请的申请日。这一制度有利于申请人在全球范围内保护自己的专利技术。 首先,要满足主体资格要求。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申请人既可以是首次申请的申请人本人,也可以是其权利继受人,比如通过合同、继承等方式获得专利申请相关权利的人。这就好比你买了别人的一项专利申请权,你也能享有相应的优先权。依据《专利合作条约》以及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应符合相关规定才能享有优先权。 其次,时间要求很关键。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比如你在国外3月1日申请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那么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也就是到次年的3月1日之前,你在中国就相同主题申请专利,就可以主张优先权。同样,外观设计在国外首次申请后6个月内,在中国申请相同主题也可主张。 再者,申请主题要具有一致性。后续申请的专利主题应当与首次申请的主题相同。所谓相同主题,是指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的效果基本相同。举例来说,你首次申请的是一种新型节能灯泡的专利,后续国际申请也必须是围绕这个新型节能灯泡的相关改进或同一发明创造,不能变成申请一种新型插座的专利。 最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书面声明中要写明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 总之,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制度为申请人提供了便利,但要满足主体资格、时间、主题一致性等多方面要求,并办理好相关手续,才能顺利享有这一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