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有哪些规定要求?


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异地就医的规定要求。 首先是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通常需要办理备案手续。根据《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备案的类型主要有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等。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比如退休后在异地定居、长期在异地工作等情况,需要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备案申请。一般需要提供在异地居住的证明材料,像居住证等。而异地转诊人员,是指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治疗水平有限,需要转往外地就医的情况,这就需要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其次是就医医院的选择。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要在备案地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网站等渠道进行查询。只有在这些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 关于报销政策,异地就医的报销通常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有关。一般来说,报销范围执行就医地的规定,也就是哪些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能报销,按照就医地的标准来确定;而报销比例和起付线等则执行参保地的政策。例如,在A地参保的人员去B地就医,能报销的药品目录按照B地的规定,但具体能报销多少比例还是按照A地的政策来计算。 最后是费用结算方式。目前异地就医有直接结算和先垫付后报销两种方式。直接结算就是在就医地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基金和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先垫付后报销则是参保人员先自己支付全部医疗费用,然后将相关票据带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最好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详细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