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免责条款有哪些规定要求?
我买了交强险,但是不太清楚交强险免责条款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交强险是不负责赔偿的,这些免责规定的依据是什么,能不能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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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而交强险免责条款,就是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存在以下免责情形。首先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的情况。未取得驾驶资格意味着驾驶人没有合法驾驶机动车的资质,醉酒驾驶更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在这两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但对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其次,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当车辆被盗抢后,车主失去了对车辆的控制,此时发生的交通事故,交强险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保险公司还是需要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最后,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如果是被保险人出于主观故意制造事故,这违背了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人身伤亡损失,在垫付抢救费用后,也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这些免责条款的设定,一方面是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和正常秩序,防止有人利用保险进行不当获利;另一方面也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约束,促使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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