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5年了还不办证是怎么回事?
我家的安置房都已经拿到5年了,但是一直没办下来房产证。问了相关部门也没得到明确答复,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也不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法,想了解下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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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一般来说,安置房在达到一定条件后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对于安置房5年还未办证的情况,可能存在多种原因。从开发商方面来看,可能是开发商未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或者建设手续不全。比如未按照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这就不符合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若开发商未履行协助义务,导致无法办证,购房者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从政府部门角度,可能存在政策调整、手续审批流程繁琐等情况。有时候,因为政策变化,办理房产证的要求和流程也会有所改变,导致办证时间延长。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期拖延。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和办理进度。 此外,也有可能是安置户自身的原因,比如未及时缴纳相关税费、提交必要的资料等。如果你确定自己已经履行了应尽的义务,那么就需要进一步与开发商或相关政府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如果沟通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或相关部门履行办证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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