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房子过户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费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契税,这是在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若您是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安置房,契税按照1%的税率征收;要是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安置房,契税税率为1.5%。而购买二套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的按2%征收。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论面积大小,契税统一按3%征收。 个人所得税也是过户时可能涉及的费用。如果卖方的安置房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也就是房产证满五年且是卖方唯一住房,那么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满足该条件,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按照(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有关合理费用)×20%的公式计算;另一种是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征收。 增值税方面,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这里的住房包括安置房,北上广深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还有印花税,这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安置房过户时,买卖双方需要分别按交易金额的0.05%缴纳印花税。 此外,过户过程中还可能会有一些手续费,例如登记费,一般住宅是80元/套,非住宅是550元/件;交易手续费通常是每平方米3元,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费用您还需要咨询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或相关税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