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在境外缴纳所得税有什么抵免政策?
我家企业属于居民企业,在境外开展业务时缴纳了所得税。现在不太清楚国内对于这种在境外已缴所得税的抵免政策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具体能怎么抵免,抵免的额度、范围这些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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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在境外缴纳所得税的抵免政策是为了避免对企业的同一笔所得重复征税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两个重要的概念。直接抵免,简单来说,就是企业直接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可以在境内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免。比如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在当地缴纳的所得税就适用于直接抵免。而间接抵免则是针对企业从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境外被扣缴的预提所得税以及子公司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是这样计算的,抵免限额 = 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而且抵免是有期限的,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同时,企业在境外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抵免。此外,企业在进行境外所得税抵免时,需要准备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以证明其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情况。这样做是为了保证抵免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税务机关会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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