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在合同期内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违约金在法律上的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说,公司为你花费了5万元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为5年,你工作了2年后辞职,那么公司可以要求你支付剩下3年分摊的违约金,也就是3万元。 除了上述服务期约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况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关于竞业限制的情形,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所以,如果不存在服务期约定以及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辞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这也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同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