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了工伤赔偿该找哪个部门?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已经辞职了,但是还没拿到工伤赔偿。我也不太清楚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这件事,是找公司所在的劳动部门,还是其他什么部门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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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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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辞职后寻求工伤赔偿,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涉及的主要流程和可能需要找的部门。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获得的经济补偿。对于已经辞职的员工,要获得工伤赔偿,有几个关键步骤和对应的部门。 第一步,要确定是否已经完成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获得赔偿的前提,它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如果辞职前单位没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员工自己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第二步,在完成工伤认定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它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步,关于赔偿的落实。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时员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赔偿款项。社保经办机构会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辞职后进行工伤赔偿,可能涉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赔偿争议仲裁)以及人民法院(处理诉讼)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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