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中心线被右侧来车撞了右后门责任如何认定?


在交通事故中,当出现过了中心线被右侧来车撞了右后门的情况时,责任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重要的交通规则概念。 “让行规则”是交通法规中的重要部分。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但是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在没有上述交通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另外,我国实行右侧通行原则,车辆应在道路右侧行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回到这个具体案例,过了中心线这一行为可能违反了右侧通行规则或者其他让行规则,如果是因为这一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那么过中心线的车辆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但右侧来车也有确保安全驾驶的义务,如果右侧来车存在超速、注意力不集中等过错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的责任认定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车辆行驶轨迹、车速等多方面的证据来确定。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