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中财务人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探讨偷税罪中财务人员的责任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偷税罪。虽然现在刑法已经将“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对于财务人员在逃税罪中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其在逃税行为中所起到的作用。如果财务人员是受单位领导指使,被迫参与到逃税行为中,并且没有从中谋取个人利益,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根据具体情节,对其从轻处罚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财务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逃税行为中,为单位出谋划策,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等,那么就可能会被认定为逃税罪的共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例如,财务人员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逃税罪。在这种情况下,财务人员可能会面临与纳税人相同的刑事处罚。 此外,即使财务人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也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财务人员在工作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操作,避免参与到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中。如果遇到单位领导要求进行违法操作的情况,要及时拒绝,并向相关部门反映。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