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我刚结婚不久,后来发现对方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我想知道,我要是去法院请求撤销这段婚姻,有没有时间限制啊?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这个时间呢?我得在多久之内去起诉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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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简单来说就是原本成立的婚姻关系,由于存在某些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使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在我国,主要有两种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不同情形下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不一样的。 一种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被胁迫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一年”是一个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和我们平时理解的诉讼时效不太一样,它是一个固定的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超过了这一年的时间,被胁迫方就丧失了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婚姻就会被认定为有效。 另一种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另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比如,婚后发现对方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而婚前对方并未告知,那么从发现这个情况开始计算一年的时间,要在这一年内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再以这个理由请求撤销婚姻了。 所以,可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一年,但起算点根据不同的可撤销情形而有所不同。当事人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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