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励不少于多少元?

我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完成了一项职务发明创造。现在公司要给我奖励,但我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个奖励金额至少应该是多少。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看看公司给我的奖励是否合理,免得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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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务发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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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励金额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简单来说,就是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借助公司的资源和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不过,专利法本身并没有明确规定奖励的具体金额下限。 为了进一步明确相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指出,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 如果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所以,当单位没有和发明人、设计人就奖励方式和数额进行约定,也没有在规章制度里作出规定时,对于发明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的奖金最低不能少于3000元;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但要是单位和发明人、设计人有约定或者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就按照约定或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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