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抗辩权和违约责任有哪些具体规定?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对方好像有些违约的迹象,我听说有抗辩权这回事。我不太清楚抗辩权和违约责任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比如我什么时候能行使抗辩权,对方违约了要承担什么责任,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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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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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了解抗辩权和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这两个法律概念的含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而违约责任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为抗辩权和违约责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就抗辩权而言,《民法典》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甲没有交付货物,乙就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货款。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例如,甲和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先交付货物,乙再支付货款。如果甲没有按照约定交付货物,乙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货款。 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比如,甲和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先发货,乙后付款。在甲发货前,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法支付货款,甲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发货。 关于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如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当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和自身的利益选择合适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如果合同仍然有履行的可能和必要,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违约行为导致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非违约方可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违约行为给非违约方造成了损失,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抗辩权和违约责任是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了解并正确行使抗辩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当事人也应当遵守合同约定,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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