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放弃赡养义务后还有继承权吗?

我家里兄弟姐妹好几个,之前大家商量好了,我放弃赡养父母的义务,由其他兄弟姐妹负责。现在父母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我想知道我之前放弃了赡养义务,现在还有没有权利继承他们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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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继承权和赡养义务的基本概念。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从这里可以看出,单纯放弃赡养义务并不在直接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之列。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放弃赡养义务对继承权没有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有能力赡养却放弃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这是因为法律倡导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当继承人不履行这一义务时,在分配遗产时就可能会受到相应的限制。 所以,放弃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仍然有继承权,但在实际分配遗产时,可能会因为未履行赡养义务而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具体的分配情况,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综合各种因素来进行判断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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