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是否有权承租前夫的公房?

我和前夫刚离婚,他名下有一套公房。我现在没有住处,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有没有权利承租他的这套公房呢?我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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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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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后是否有权承租前夫的公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公房的概念。公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从法律层面来看,判断离婚后是否有权承租前夫的公房,关键在于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所以,如果符合上述条件,那么离婚后是有权承租前夫的公房的。若不符合这些条件,通常情况下则没有承租权。不过,具体的案件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还需要结合实际的证据和细节来综合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到公房承租权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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