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转包人与接受转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如何分配的?


在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转包是一种常见且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违法转包指的是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下面来详细说说违法转包人与接受转包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分配情况。 从权利方面来看,虽然违法转包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接受转包人有权参照合同约定请求转包人支付工程价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的承包人在违法转包情形下可理解为接受转包人。 而对于转包人而言,其原本基于转包合同所期望获得的利益,如转包差价等,因合同无效一般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并且,如果转包人在转包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未对接受转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等,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义务方面,接受转包人有义务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接受转包人需要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同时,接受转包人还应遵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 转包人则有义务对工程质量进行一定的监督管理。即使转包合同无效,转包人也不能完全免除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转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转包人应当与接受转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转包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总之,违法转包是不被法律允许的行为,无论是转包人还是接受转包人,都应清楚各自在这种违法情形下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违法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