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持票人的权利是怎样的?

我拿到了一张票据,但是不太清楚作为持票人我有哪些权利。比如我能不能随时要求付款,在什么情况下我的权利会受到限制之类的。想了解一下持票人具体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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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票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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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的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主要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最基本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持票人有权要求票据上记载的付款人按照票据金额支付款项。例如,你持有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是某公司,当汇票到期时,你就可以向该公司提出付款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规定,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的第一顺序权利,只有在付款请求权无法实现时,才会涉及到追索权。 追索权则是持票人在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时所享有的权利。当付款人拒绝付款、承兑或者出现其他法定情形时,持票人可以向其前手(包括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有关费用。比如,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此外,持票人还享有一些附属权利,如再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支付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利息以及发出通知书的费用等。 持票人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但在行使这些权利时,持票人也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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