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童工的最新刑法规定是怎样的?
我家亲戚开了个小工厂,最近听说招了个不满16岁的孩子当工人。我挺担心这是不是违法,想了解下使用童工在刑法上有啥最新规定,要是真违法了会有啥后果,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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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使用童工的刑法规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童工”的定义。童工指的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所说的“超强度体力劳动”,一般是指劳动强度超过了未成年人身体所能承受的正常范围。比如让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长时间搬运重物等劳动。而“危险环境”则是指上述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容易对未成年人身体造成严重伤害的工作环境。 同时,如果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因为雇用童工从事劳动,不仅违反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还因为此行为导致了其他犯罪结果,比如发生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等,那么就要对犯罪人进行数罪并罚。 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毕竟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和成长的关键时期,他们不具备从事某些高强度、高危险劳动的能力和条件。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童工从事相关劳动。否则,一旦触犯刑法,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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