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民享有哪些权利?


在我国,国民通常被称为公民,公民享有的权利是由宪法和法律赋予并保障的。公民权利指的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利益和权能。这些权利涵盖了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一权利保障了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决策的机会。同时,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使得公民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和诉求。 其次是人身自由权利。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它保障公民的身体和生命安全不受侵犯。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此外,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这些都是人身自由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再者是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关系到公民的物质生活和经济利益。根据宪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此外,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然后是文化教育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保障公民在文化和教育领域的发展。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最后是其他权利。除了上述权利外,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