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死后男方再婚,女方父母有哪些权益?
我女儿不幸离世,现在女婿打算再婚。我和老伴 年纪大了,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女方父母能有什么权益。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我们可以主张哪些权利,比如财产方面、对外孙的权益等。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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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死后男方再婚的情况下,女方父母主要在财产继承和特定情况下对孙子女的权益等方面拥有一定的法律权益。
首先是财产继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女方去世后,女方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女方的遗产。女方的遗产包括其个人财产以及和男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女方的那一部分。例如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其中一半份额属于女方,这部分会和女方的其他个人财产一起,由女方父母、男方以及他们的子女共同继承。
其次,关于对孙子女的权益。在特定情形下,如果男方出现对未成年孙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这意味着女方父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获得孙子女的抚养权。同时,女方父母也有探望孙子女的情感需求,但目前法律并未对此有明确的探望权规定,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进行裁量。
另外,在一些风俗习惯和道德层面,女方父母也可能在家庭事务的参与等方面有一定的 权益和地位。但从法律角度,财产继承和特定情形下对孙子女的权益是较为明确的权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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