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动辞职是否需要经济补偿金?
我是一名员工,现在打算自动辞职,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需要给我经济补偿金。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在员工自动辞职的情形下,到底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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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员工自动辞职是不需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是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当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过错或者符合法定情形时,才需要给劳动者这笔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而员工自动辞职大多不符合上述这些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员工以这些理由主动辞职,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因为在这些情况下,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所以,员工自动辞职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关键要看是否存在用人单位的过错行为符合法定支付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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