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诉讼存在哪些风险?


涉外离婚诉讼指的是涉及到外国因素的离婚诉讼,这里的外国因素可以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在国外结婚、婚姻关系中有涉及国外的财产等情况。相较于普通离婚诉讼,涉外离婚诉讼存在多种风险。 首先是管辖权风险。在涉外离婚诉讼中,确定由哪个国家的法院来管辖案件是至关重要的。不同国家的法律对于离婚案件管辖权的规定有所不同。比如,有的国家可能以当事人的国籍为依据确定管辖权,而有的国家则以当事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来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选择的管辖法院不当,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无法顺利进行,甚至可能出现判决不被其他国家承认和执行的情况。 其次是法律适用风险。由于涉外离婚诉讼可能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适用不同的法律可能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在我国,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如果不了解相关法律适用规则,可能会使自己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再者是送达和取证风险。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向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往往比较困难,送达时间也较长。而且,在国外收集证据也存在诸多不便,需要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我国法律规定了多种涉外送达方式,如外交途径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但每种送达方式都有其适用条件和局限性。在取证方面,如果涉及国外的财产、证人等,需要通过国际司法协助等方式进行,这无疑增加了诉讼的难度和成本。 最后是判决承认与执行风险。即使在我国法院获得了离婚判决,如果涉及到在国外执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内容,还需要考虑该判决能否得到外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不同国家对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不同的条件和程序,可能会因为两国之间没有司法协助条约、判决不符合外国法律规定等原因导致判决无法得到执行。 面对这些风险,当事人在进行涉外离婚诉讼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涉外律师,了解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降低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