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隐名股东,通俗来讲,就是实际出资了,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等文件里,记载的股东是别人(显名股东),自己并不显名的股东。隐名股东可能会面临多种法律风险。 首先是股权确认风险。在司法实践中,隐名股东要确认自己的股东身份并非易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实际出资人要想成为显名股东,需要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隐名股东就无法显名,其股东权利也就难以得到充分保障。比如,隐名股东实际出资后,公司发展良好,可能其他股东为了自身利益,不愿意让隐名股东显名,这时候隐名股东就可能陷入被动。 其次是显名股东擅自处分股权的风险。显名股东在公司登记中是合法的股东,从第三人的角度看,显名股东有权处分股权。如果显名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擅自将股权转让、质押给第三人,只要第三人是善意取得,隐名股东就不能以自己是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一定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这意味着隐名股东可能因此遭受重大损失。 再者是显名股东的债务风险。如果显名股东对外负有债务,其名下的股权可能会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隐名股东虽然实际出资,但由于股权登记在显名股东名下,其股权可能会被用于清偿显名股东的债务。此时,隐名股东只能向显名股东主张赔偿损失,但如果显名股东没有财产可供赔偿,隐名股东的损失就难以弥补。 另外,还有公司经营管理风险。隐名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其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等信息的掌握可能不及时、不全面。显名股东可能会按照自己的意愿经营公司,而不考虑隐名股东的利益,这可能导致隐名股东的投资利益受损。 最后,政策和法律变化风险也不能忽视。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可能会发生变化,这可能对隐名股东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比如,相关行业的准入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导致隐名股东的投资行为不符合新的政策要求,从而面临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隐名股东面临着多方面的法律风险。为了降低这些风险,隐名股东应当与显名股东签订详细、明确的代持股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清晰的约定;同时,要尽量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及时了解公司的情况;并且,在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确认自己的股东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