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餐饮企业存在虚开发票会有哪些发票风险?


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违反税法的行为,对于设立餐饮企业而言,若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况,会带来诸多风险。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虚开发票。虚开发票指的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金额、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这种行为破坏了税收征管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一旦餐饮企业被认定为存在虚开发票行为,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以及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即使虚开的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可以抵扣税款的发票,情节严重的,也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餐饮企业来说,虚开发票不仅会面临高额的罚款和刑事处罚,还会严重损害企业的信誉。一旦企业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的经营活动会受到诸多限制,比如在银行贷款、招投标等方面都会遇到困难。同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也会受到信用惩戒,在个人贷款、出行等方面受到影响。所以,设立餐饮企业一定要依法依规开具发票,避免虚开发票带来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