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车撞人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行人,现在不知道责任该怎么划分。也不清楚在法律上对于这种车撞人的情况是如何认定责任的,是车的责任大还是行人也可能承担部分责任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划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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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车撞人责任划分是一个比较复杂但有明确规定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几个基本概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车撞人事故中,如果行人没有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比如行人在人行横道正常行走被车撞,一般就是机动车的全责。但如果行人存在闯红灯、翻越隔离栏等过错行为,那么就会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如果机动车一方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行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但也不是无原则的偏袒。所以,在车撞人事故发生后,责任划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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