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确定事故各方应承担责任比例的重要环节。简单来说,它就是根据事故发生时各方的行为对事故产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谁该承担多少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比如说,一方闯红灯、超速行驶或者酒驾等违法行为直接引发了事故,那么这个有违法行为的一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举个例子,如果一辆车在红灯亮起时强行通过路口,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那么闯红灯的这辆车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种,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在一个十字路口,两辆车都存在观察不仔细的情况,都有一定的过错,导致了碰撞事故。这时交警就会根据两车在事故中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如果一方的过错相对更严重,那可能就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双方过错程度差不多,就可能承担同等责任;过错相对较轻的一方就承担次要责任。 第三种,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例如,突然有行人冲到马路上,司机为了避让行人紧急刹车,导致后面的车辆追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司机和后面车辆的驾驶员都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那么这起事故就属于交通意外,各方都不需要承担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比如有人为了碰瓷故意撞向正常行驶的车辆,那么被撞的一方是没有责任的。 总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一个严谨的过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最终的责任认定通常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做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