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名下有拆迁房算首套房吗?

我名下有一套拆迁房,现在打算再买一套商品房。我不太清楚,名下有拆迁房的情况下,再买房还算不算首套房呢?首套房在贷款、税费等方面都有优惠政策,所以我很在意这个问题,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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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套房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名下有拆迁房是否算首套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首套房”的法律概念。首套房通常是指购买者在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没有独立产权住房,或者没有以贷款方式购买过住房的情况。在实际判定中,不同的政策和场景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有着不同的标准。 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来看,如果拆迁房已经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进行了产权登记,那么这套拆迁房就会计入名下房产数量。当你再购买商品房时,不动产登记部门会根据系统记录来判断是否为首套房。若名下已有拆迁房的产权登记,再次购房一般就不能算作首套房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不动产的产权信息进行准确、全面的记录和管理,这些记录是判断房产数量的重要依据。 而在银行贷款政策方面,银行判断首套房的标准可能与不动产登记有所不同。银行主要关注的是购房者是否有过住房贷款记录。如果拆迁房没有使用过贷款,且购房者在申请新的购房贷款时,银行查询个人征信记录没有住房贷款信息,那么银行有可能认定此次购房为首套房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于首套房贷款,银行通常会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和较低的首付比例要求。例如,在一些地区,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可能为20% - 30%,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可能会提高到40% - 70%。 此外,税收政策也与首套房的认定密切相关。在契税缴纳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如果名下有拆迁房,再次购房不符合家庭唯一住房的条件,就不能享受这些契税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名下有拆迁房是否算首套房,需要综合考虑不动产登记情况、银行贷款政策和税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你在购房前详细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银行和税务机关,以确定自己是否符合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从而避免因政策理解不清而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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