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判决财产分割会导致物权变动吗?

我和另一半正在办离婚,法院已经对财产分割做出了判决。但我不知道这个判决下来后,财产的物权是不是就直接变了。比如房子之前在对方名下,现在判给我了,是不是不用过户物权就归我了?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了解下离婚判决财产分割和物权变动之间到底是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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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物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而离婚判决财产分割是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的一种司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这里所说的法律文书,是指能够直接导致物权变动的形成性法律文书。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法院的判决是关于财产分割的形成性判决,比如明确将某套房产从夫妻共同所有变更为一方单独所有,那么自该判决生效时,物权就会发生变动。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从法律意义上讲,物权已经归属于获得该财产的一方。 然而,虽然物权因判决生效而变动,但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获得财产的一方及时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为在实践中,没有进行过户登记可能会在一些事务中带来不便,例如在转让该财产时,可能需要先完成过户才能顺利交易。并且,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物权已经发生变动,可能会基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而产生信赖,这可能会引发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所以,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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