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没有过户的房产会怎么判?
我和前妻离婚了,当时离婚协议里写好了一套房产归我,但一直没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前妻反悔了,不想把房子给我。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这套没过户的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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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涉及未过户房产的判决问题上,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进行约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时由法院对房产进行判决。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编的原理,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合同性质。只要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对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便房产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从合同层面来说,获得房产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照协议约定配合办理过户。不过,未过户意味着房产的所有权在法律上还没有发生转移,登记的产权人依然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人。但法院通常会基于离婚协议的约定,支持按照协议履行,判决违约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要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对房产归属做出了判决,该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旦判决生效,房产的归属就按照判决结果确定。即便没有办理过户,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借生效判决也能确定自己对房产的权利。此后,若对方不配合过户,获得房产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完成房产过户。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房产的出资情况,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这可能会在判决中予以适当考虑。还有双方对房产的使用情况,如果一方一直实际居住使用该房产,并且没有其他住房,法院也会将此作为一个参考因素。同时,如果存在一方恶意阻碍过户等行为,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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