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一方不配合过户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已经离婚了,当时在离婚协议里明确房子归我。可现在对方却不配合我办理过户手续,这让我很苦恼。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该怎么做才能顺利完成房子过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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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遇到一方不配合房子过户的情况,需要分不同的离婚方式来处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无论是通过法院判决还是调解书结案,只要房子判定给您,而对方不配合过户,您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也就是说,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要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您,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对方不配合过户,属于违约行为。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等法院判决后,若对方还是不配合,您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外,为防止出现这种不配合的情况,在离婚时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房管局会因认可公证后的协议书而办理房产过户。 总之,不管哪种离婚方式,遇到不配合过户的情况,都有相应法律途径保障您能完成过户。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就是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时,由法院通过强制手段,比如查封、扣押财产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向有关单位发出的,要求该单位协助完成一些执行事项的法律文书,接到通知书的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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