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过户必须要两个人都去吗?若不是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刚离婚,房子在离婚协议里归我。现在准备去办过户,可对方说有事来不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必须两人都到场才能过户?要是不用,我一个人该怎么办理房子过户手续呢?
展开


离婚后房子过户并非一定得两个人都去。这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房屋产权证上的共有者仍然是夫妻二人,正常情况下是需要双方同时在场办理过户的。因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这种情况就好比两个人一起拥有一个东西,要把这个东西的归属明确给其中一人,两个人都在场确认比较合理。 要是离婚后房产已明确归一方所有,且产权证上的持有人也已变更为这一方的姓名,那么通常就不需要双方共同出席了。 要是一方无法到场,比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前往登记机构,另一方可以先向登记机构提交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以及自己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代为办理过户手续。不过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政策存在差异,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要依据当地规定来执行。比如在某些城市,对于这种一方不能到场的情况,要求提供更详细的证明材料等。 如果是协议离婚,对方拒绝到场协助过户,那么获得房产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要是诉讼离婚,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单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相关概念: 析产登记: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就彼此对房屋所占的分割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