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协议给女方但没有过户该如何处理?
我和前夫离婚时在协议里写明房子归我,可一直没去办过户。现在有点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呀?要是前夫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在没过户期间我要注意些什么来保障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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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知道,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所以虽然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女方,但没过户的话,女方在法律上还不算真正拥有房子的所有权。 处理办法如下: 一是双方协商过户。你们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准备好房产证、身份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然后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这是最简便快捷的方式,能节省时间和精力。 要是男方不配合过户,女方可以持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履行协议中的过户义务。法院审理后,如果认定离婚协议有效,会判决男方协助女方办理过户。获得胜诉判决后,若男方还是不履行,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将房屋产权过户到女方名下。 另外,在没有过户期间,女方要特别留意房屋的情况。因为从法律形式上看,男方还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他有可能私自对房屋进行抵押、转让等操作,这会损害女方的权益。如果发现男方有这些行为的迹象,女方要赶紧采取法律措施制止。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就是对像房子、土地等不动产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的产生、变化等通常需要登记才有效力。 析产登记:针对离婚后房产转移问题的一种登记,一般办理这种登记是免收交易税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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