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房子一直未过户怎么办?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时,在离婚协议里明确房子归我。但离婚后到现在,房子一直没过户。我有点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有什么办法能顺利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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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房子一直未过户,您不用过于担心,有多种办法可以解决。首先要明白一个法律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虽然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您,但没过户的话,从法律形式上房子所有权在登记人那里。 一种办法是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过户,这属于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是违约行为。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要是法院判决后对方还是不履行,您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能完成过户了。 另一种办法是在离婚时做个预防措施,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去公证处把离婚协议书公证一下,就能证明这个协议是真实有效的。这样房管局也就更容易承认协议内容,在办理过户时会更顺利。 总之,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若自行处理有困难,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来协助您办理相关事宜。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简单说就是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享有的权利,像所有权、使用权等。在这个问题里,房子的物权变更就涉及到过户登记。 强制执行: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在房子过户问题上,如果对方不配合,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来让房管部门协助完成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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