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产不过户会怎么判?

我和配偶离婚了,离婚协议里写明房子归我,但一直没去办理过户。最近因为一些事情闹到法院了,我就想知道这种离婚后房产没过户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呀?是按照离婚协议来,还是看房产证上的名字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房产
  • #房产判决
  • #房产过户
  • #物权登记
  • #离婚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后房产不过户的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俗来讲,就是房子这类不动产,只有经过登记,它的所有权变更才被法律承认。这意味着如果离婚后没办理房产过户,从物权角度,房子在法律上还是登记人所有。 若离婚协议中明确房屋产权归一方,但未办理过户,且双方已领取离婚证。此时,法院有可能按照房产证登记情况来判定房屋归属,因为房产证具有公示公信效力。不过,如果主张房屋权利的一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也可能依据离婚协议进行判决。 比如,一方在离婚后一直实际居住在该房屋内,并且承担了房屋相关费用,同时有证据证明对方知晓并认可房屋归其所有等情况,法院可能会支持按照离婚协议来确定房屋归属。 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关于房产的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协助办理过户。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胜诉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办理过户手续。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就是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享有的权利,像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这些权利的设立、变更等一般需要登记才有效力。 公示公信效力:公示就是把物权的变动情况通过一定方式让大家知道,公信就是大家基于对公示的信任,相信登记的物权情况是真实的,即使登记有错误,善意第三人基于对登记的信任取得物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