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标准是处理赔偿等事宜的重要依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伤残评定是指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评定伤残等级的主要依据包括医疗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一般会考量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 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它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重要标准。该标准对各个部位的伤残情况都有详细规定。例如,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方面,如果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可评定为一级伤残;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也是一级伤残。 在头面部损伤中,容貌毁损(重度)为二级伤残;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盲目3级,则为三级伤残。 对于颈部及胸部损伤,心脏移植术后为三级伤残;女性双侧乳房完全缺失或者严重畸形为四级伤残。 腹部损伤方面,肝切除术后原位肝移植为一级伤残;全胰切除为二级伤残。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中,阴茎及睾丸全部缺失为三级伤残;子宫及双侧附件切除为五级伤残。 肢体损伤时,三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为一级伤残;双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为二级伤残。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中,二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均达1/3)为九级伤残;青少年四肢长骨骨折累及骨骺为十级伤残。 需要注意的是,伤残评定应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当事人应在合适的时间,一般是在治疗终结后,向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评定。评定结果对于后续的赔偿金额计算等起着关键作用,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比例。总之,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能让当事人在处理事故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