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强险有哪些规定?
我开车上路,听说交强险是必须要买的。我不太清楚《道路交通安全法》里关于交强险到底有啥规定,比如不买交强险会怎样,交强险能保障哪些方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详细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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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意味着,如果车主不购买交强险,会面临车辆被扣留和罚款的处罚。 此外,该法第七十六条还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交强险的设置目的在于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及时获得经济赔偿,减少因肇事方无力赔偿导致受害人权益受损的情况。同时,也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积极履行投保义务,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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