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是如何规定的?

我开车时不小心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当时有点懵,也不知道怎么处理。想了解下道路交通安全法里对于交通事故都有哪些规定,比如责任认定、赔偿方面的,心里有个底,不然一直慌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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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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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交通事故指的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里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则涵盖了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等。 在责任认定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简单来说,交警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谁该为事故负责,以及负责的程度。 在赔偿方面,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先由保险公司赔一部分,不够的再看双方的过错情况来分担。 此外,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也就是说,发生事故后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协商,不能协商的就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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