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新规定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开车的时候和别人发生了点小刮擦,对责任划分有点搞不清楚。想知道现在交通法规新规定里,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自己心里好有个底,也方便和对方协商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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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法规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确定事故各方应承担何种责任比例的重要依据。通常,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这几种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那么该方承担全部责任。例如,一方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闯红灯的一方就需承担全部责任。 若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会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在转弯时,一方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同时直行车辆超速行驶,此时双方可能都有过错,就会根据具体情况划分主次责任。 要是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例如,因道路突然塌陷导致车辆失控碰撞,各方都没有主观过错,就都无需承担责任。另外,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交通法规也有相应的责任划分规定。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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