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夺包贼连续作案6起,抢劫罪数额认定是怎样的?
我遇到了飞车夺包的事,听说这个贼已经连续作案6起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这种飞车夺包构成抢劫罪的情况下,数额认定是怎么回事啊?是按照每次抢的金额分开算,还是把多次作案的金额加起来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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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在飞车夺包这类案件中,如果行为人使用了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暴力、胁迫等手段,就会被认定为抢劫罪。 关于抢劫罪数额的认定,在我国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于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情形有特别的考量。 对于飞车夺包贼连续作案6起的情况,其抢劫数额的认定一般是将每一次作案所获取的财物价值相加。也就是说,把这6起案件中抢到的财物金额累计起来,作为其抢劫的总数额。 不过,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于“抢劫数额巨大”等标准会有所差异。一般而言,会参照当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执行。例如,有些经济发达地区可能规定抢劫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而一些经济相对没那么发达的地区,标准可能会低一些,比如三万元以上。 此外,抢劫数额不仅仅局限于现金,还包括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对于这些物品的价值,通常会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如果是抢来的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会根据其重量、成色以及市场行情等综合确定价值。 所以,在飞车夺包贼连续作案的情形下,司法机关会将每次作案抢到的财物价值准确计算并累计,以此来认定其抢劫数额,进而依据法律规定进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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