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内脏受伤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时内脏受了伤,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去争取赔偿。想了解下工伤内脏受伤赔偿的具体流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依据什么标准来赔偿,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 #内脏受伤
  • #工伤认定
  • #劳动鉴定
  • #赔偿标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工伤内脏受伤的情况时,赔偿的流程和内容主要如下: 首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赔偿的基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 关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这些赔偿项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此外,如果是五级至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