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续审困难证有什么规定吗?


在公租房续审中,困难证是一个比较关键的因素,它与申请人是否符合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条件密切相关。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公租房续审的概念。公租房全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而续审,就是在租赁期限到期前,相关部门对承租人的资格进行再次审核,看其是否还满足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条件。困难证一般指的是能够证明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件,比如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这些证件可以证明申请人家庭收入较低,确实存在住房困难等情况。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在续审时,如果申请人持有困难证,这往往可以作为其家庭经济状况仍然困难,需要继续享受公租房保障的有力证明。 通常来说,如果申请人有困难证,在公租房续审时会相对有利。因为困难证能直观反映申请人家庭的经济困境,符合公租房保障困难群体住房需求的初衷。但是,如果申请人没有困难证,也不代表就不能通过续审。相关部门会综合考虑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住房等多方面情况来判断其是否仍符合公租房的承租条件。 若要办理困难证用于公租房续审,不同类型的困难证办理流程有所不同。以低保证为例,一般需要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核实,然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经审批符合条件的,会发放低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