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经济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我能拿到多少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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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关系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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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事实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为单位干活,单位给劳动者发工资,双方存在实际的劳动用工行为,但没有签合同。 对于事实劳动关系中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主要的法律依据。该法规定,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一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单位觉得业务调整不需要这么多人了,跟劳动者商量后,劳动者也同意离职,这种情况下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是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及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些情况下,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同上。 三是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当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如果符合上述情况,劳动者除了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外,还有可能获得双倍工资赔偿。 总之,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如果遇到涉及经济补偿金等权益问题,劳动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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