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夫妻财产该怎么分配?


农村夫妻财产分配和城镇夫妻财产分配本质上遵循相同的法律原则,但在具体的财产类型上,农村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田地、自建房等。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两个重要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简单来说,就是结婚后夫妻一起挣的钱、买的东西等都属于共同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农村夫妻财产分配,如果是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比如存款,通常会一人一半。但在实际分配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等,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对于农村的自建房,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配时可以协商由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院判决。 而农村的田地,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夫妻双方只有经营权。如果田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在分配时要考虑家庭成员的权益。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田地经营权的分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