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最管用?
我家在农村,最近和邻居因为宅基地的边界问题起了纠纷。我们双方都坚持自己的看法,谁也不让谁,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才最有效,想了解一下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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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农村宅基地纠纷时,不同情况可以找不同的部门来解决问题。首先,如果是宅基地的权属争议,也就是对宅基地到底归谁所有或者使用权限有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也就是说,个人之间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以先找乡级人民政府,他们有权力和职责来处理这类纠纷。要是乡级政府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一步处理。 如果是因为宅基地引发的民事纠纷,比如因为建房等问题侵犯了相邻权,像影响了邻居的采光、通风等情况,这种就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民事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找人民法院来解决这类纠纷是比较有效的途径,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另外,在一些地区,还设有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虽然它主要针对的是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但在涉及农村宅基地相关的部分纠纷时,也可以咨询该机构,看是否能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指导。 所以,最管用的部门要根据具体的纠纷类型来确定。权属争议找政府,民事纠纷找法院,同时也可以考虑咨询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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