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纠纷该找哪个部门?
我在农村承包土地过程中遇到了纠纷,不太清楚该找什么部门来处理。想知道是先找村里,还是直接找政府部门呢?希望了解遇到这类纠纷具体该找哪些部门解决,以及各部门在处理时的流程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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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农村承包土地纠纷时,有多个部门可以寻求帮助。 首先,可以找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村委会比较了解村里的实际情况和各方关系,能够基于乡情民俗等进行沟通协调,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其次,乡(镇)人民政府也能处理这类纠纷。乡镇政府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对土地承包纠纷可进行调解。而且,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关于土地承包的争议,乡级人民政府有处理的职责。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再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他们负责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在土地承包纠纷处理中可提供指导和协调。 另外,还有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这是专门处理土地承包纠纷的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对纠纷进行公正、及时的裁决。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不是具体的政府部门,是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的。 最后,如果前面这些途径都无法解决纠纷,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注意,向法院起诉,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要有明确的被告。 相关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的机构,可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组成人员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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