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由谁管理?
我家在农村,最近听说村里的土地可能要被征收,但是我们都不清楚到底是哪个部门在负责土地征收这件事。我想知道农村土地征收到底归谁管,这样遇到问题我们也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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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不同部门在征收过程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 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务院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有征地审批权。国务院负责批准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土地征收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则负责批准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征收。也就是说,只有这两级政府有权力最终决定是否进行农村土地征收。 其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农村土地征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具体来说,市、县级人民政府会确定房屋征收部门,由该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这个房屋征收部门可能是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政府部门。他们要做好征收前的一系列工作,比如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等。 再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在农村土地征收管理中发挥关键作用。它要对土地征收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征收行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征收过程中,负责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进行调查和确认,为征收补偿提供依据。 此外,财政、审计等部门也会参与其中。财政部门负责征收补偿费用的管理和拨付,保证补偿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审计部门则对征收补偿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防止出现资金挪用等违法行为,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农村土地征收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协作的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共同保障土地征收工作合法、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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