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和职工社保是否有冲突?
我现在在城里打工,单位给交了职工社保,但家里父母又给我交了农村合作医疗。我有点疑惑,这两个保险会不会有冲突啊?要是以后生病报销之类的,会不会有影响?我想了解下这两者的关系和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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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和职工社保存在一定冲突。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农村合作医疗,也就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主要面向农村居民。职工社保则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面向的是在职职工。 从报销角度来看,二者存在冲突。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原则。这意味着,如果你同时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和职工社保中的医保,在生病报销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进行报销,不能同时报销两份。因为基本医疗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补偿参保人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不是让参保人从中获利。 在保障范围上,职工社保的保障范围更广泛。除了医保,还有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而农村合作医疗主要就是医疗方面的保障。并且,职工社保的报销比例通常也比农村合作医疗要高。 从缴费情况来说,职工社保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相对较高,但保障也更全面。农村合作医疗则是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一定补贴,费用相对较低。 所以,如果你已经参加了职工社保,建议你停掉农村合作医疗。这样既避免了重复缴费,又能更好地享受职工社保带来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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